更新时间:2024-07-29
1 对比电影,电视剧追凶过程过于机械降神。
察邦救了个小孩,结果小孩救了他们。
竭城开了烧烤摊子,唯二知道线索的人,一个在烧烤摊吃饭,一个跟主角团打了一架。
东北捡了个小孩,小孩正好是王大勇姘头的孩子。
四川帮人找电瓶车,丢电瓶车的正好是王大勇媳妇。
这些巧合太直接了!
电影版好歹还是一个一个问线索。
2 历经《玉骨遥》的猪猪女孩,以及《欢颜》木讷演技。
《三大队》的任敏还蛮好看的。
3 程兵老婆能带着女儿去没人认识的地方。
王苗苗却不能,只能忍受流言的伤害。
4 同样都是小时候遇到弯路,程兵很幸福,遇到了七叔,给他带来光明。
而王苗苗没有遇到良人,只能沦为小太妹。
5 这混沌是王苗苗自己包的吧?
正常饭店哪有那么大混沌!
6 王大勇还拽了个典故。
处卑贱之位而计不为者,此禽鹿视肉,人面而能强行者耳。故诟莫大于卑贱,而悲莫甚于穷困。久处卑贱之位,困苦之地,非世而恶利,自托于无为,此非士之情也。故斯将西说秦王矣。”(《史记·李斯列传》)
地位卑贱,而不想着去求取功名富贵,这就好比禽和鹿这类非肉食性动物看到肉却不吃从而枉为禽兽,白白长了一副人的面孔勉强直立行走。所以最大的耻辱莫过于卑贱,最大的悲哀莫过于贫穷。长期处于卑贱的地位和贫困的环境之中,却还要愤世嫉俗、轻视功名利禄,标榜自己与世无争,这不是士人的真情实意。
7 七叔的遗像,远没有《少帅》里有喜感。
嗯,豆瓣网友的预测真的精准,果然没有逃离大家一起包饺砸的结局。
可能是想让大家的2023年欢快一些?
至于结局,我的答案是基本满意,1800的积分没白花,如果让我掏18块钱,则不好说,我可能得合计合计。
以下说说我的感受。
先扯个闲篇,人啊,真的不能胖。
这是之前的王大勇。
这是后来的王大勇。
有点慈眉善目的样子,但我还是喜欢瘦版的他。
他对程兵说:
我也没想杀人,是他们挡了我的道。
并且强调“我已经走的是正道了”,自己命不好,让程兵给挡住了。
这种亡命之徒的思维很可怕,总觉得自己有今天是因为命不好,自己之所以杀人是被逼无奈的。
他可能读过李斯:人生在世,卑贱是最大的耻辱,贫穷是莫大的悲哀。
他说理解不了程兵,他做的所有事都是为了钱。
逃亡的这些年,他很孤独,没睡过一天好觉,谁都不信任...给别人的妈邮寄东西,却不能回去看自己的妈...
到了,他想找人聊一聊,这个人是程兵。
他说:
你找了我这么多年,肯定有很多问题想问我,问吧。
他太孤独了,心里憋了那么多事,却没有可以倾述的人,不像我还可以写日记,还可以运营自媒体。
他想找个人倾述。
他想说一说这些年的心事。
他想让程兵理解他。
犯案的时候全城戒严,他像老鼠一样,在下水道呆了6天,那天是他的生日,他就想真要是死了,也就认了。结果他没死,他觉得老天放过了自己。
他先去了贵州的一个小镇,呆了近半年的时光,不敢打工,靠偷盗生存。收东西的人知道东西来历不明,就把价钱压的很低。有时候很想开枪杀人,但不能。
之后他去了察邦,因为他有枪有胆子,而那个地方只要够狠就能挣到钱。他抢了庞先生的翡翠原石,庞先生觉得在察邦没人敢动他,但他遇到了王大勇。
偷了价值千万的翡翠原石,东躲西藏,矿场、林场、小煤窑他都呆过,只要是不要身份证的地方,他都去过。很可笑吧,到手的钱没处花,干着最苦最累的活。
05年的时候他到了揭城,想把原石出手,买家被警察抓了,他害怕受到牵连只好逃走。
郴州的路上遇到了李红霞,他想和她好好过日子,于是二人回到了东北。只要在东北落了户,就能光明正大地活着了。可老天没给他这个机会,他的原石和枪被偷了。
他必须马上走,然后他徒步钻进了林子,被护林员救了。老林子里他认识了安伟奇,动了杀人盗身份的心思。
他和安伟奇离开东北,去了德城。在锦阳的私人矿上,512地震那天,他杀了安伟奇,拿了对方的身份。
在德阳,安心活了好几年,又找了一个女人。
他说“我已经安分守己弃恶从善了,你为什么剥夺我成为一个好人的权利”?
就如程兵所说“你以为能做一个好人,在你的生活中,遇到一点点的障碍,你就会毫不犹豫地拿别人的生命作为代价。”
有的人活着是为了能让别人更好地活,可有的人为了活着,就得让别人死。
欠的债,终究要还。
他没能让程兵理解他,他也知道自己罪大恶极。
可人这辈子没有如果。
他说希望自己的孩子别和自己一样。
只是苦了李红霞。
年轻的时候谁不是容色倾城?
生活的折磨之下,她变成了老娘们。 @知乎剧综
有道是:改头换面坏人终伏法,惩恶扬善英雄得圆满。
潘大海得奖了,石头结婚了,保险精英当爹了,王苗苗出台了,程兵又在花场打架了。
原来,程兵一直背负着深刻的愧疚,他一边苦苦抓捕着王大勇,一边又觉得是自己的逼供和抓捕,破坏了王苗苗的幸福,干扰了她的成长,所以一直想弥补。
这法理和情理的冲突,让程兵甚至宁愿王苗苗一匕首下去,彻底了断这段情缘。
怎一个痛字了得?
自己的亲生女儿没摆平,所以要跟犯罪分子的女儿保持一份温情,人世间就是这么复杂难辨。
尽管干过花场,搞过传销,出过台,挨过打,受过伤,甚至杀人未遂,洗尽铅华的王苗苗,还是一位好姑娘。
是我们格局小了,完全没明白程兵队长的苦心。他接近王苗苗,最终是为了恢复同亲生女儿的关系,因为毕竟只有身边的同龄女孩,才能真正打开桐桐的心扉,两位少女喝啤酒,吹海风,开心快乐的时候,王苗苗抓住时机,让桐桐听到程兵的录音。
一切冰释前嫌,程兵的运筹帷幄,王苗苗的察言观色,那都是一等一的高手。
桐桐叫出“爸”的那一刻,仿佛全世界都在流淌着幸福,世间没有了苦痛,一切都有了答案。
家庭安顿好了,这追捕线索还是要给个交代。
一包姜糖又将程兵带回了林海雪原,再次跟护林员交流案情。
具体过程就不说了,一方面不剧透,一方面也确实乏善可陈。程兵再次回到原作剧情,开始当快递员,送水工,与王大勇现在的老婆有了接触,逐步收网接近,程兵终于顺利拿下潜逃多年的王大勇。
被逮捕时,王大勇已经胖得不成人形,像个发面馒头。
最后一集,程兵和王大勇在审讯室做了一场灵魂对谈,对标蝙蝠侠和小丑的天台对谈。
在对谈中,王大勇回忆了这些年的潜逃生涯,跳火车,下矿井,偷东西,混黑道,去察邦,王大勇的讲述也一一印证了程兵之前的追查和推测,主打一个神准。
从善还是作恶,逆天改命还是按部就班,这个世道会不会奖励勤劳本分?这些也都是正邪两派时常讨论的话题。
好人有好报,坏人终伏法,家人互体谅,英雄得安康。
一切自得圆满,再无下回分解。阿弥陀佛!
24集的悬疑追凶剧《三大队》,在经过了开头几集惊艳,中间十几集剧情无聊拖沓、猛烈注水之后,终于迎来了大结局!最后4集的剧情还是有点看头的,总算是为这部剧的质量扳回来一点颜面。
七叔等待多年,还是没有在闭眼之前,等到王大勇被抓的消息。送别七叔的时候,程兵、潘大海以及三大队和二大队的人,想必心里都很不是滋味。
七叔去世后,程兵又颓废消沉了一阵子,不过他最后还是振作了起来,继续踏上寻找王大勇的旅程。
幸好这一次程兵没有铩羽而归!
程兵去东北找王大勇踪迹时,认识了李红霞。李红霞,曾经是王大勇的相好的。那时的王大勇,化名邵刚,和李红霞同居了。
王大勇一开始主动帮助李红霞,是因为李红霞是一个带着孩子的单身女人,和李红霞在一起,有利于隐藏他的身份。
他和李红霞相处融洽,李红霞主动提出来和他回东北老家结婚。王大勇借口当初打了村支书,被村里销了户口,李红霞说自己有亲戚在派出所当辅警,可以给他办个假身份证。
如果不是因为王大勇去澡堂洗了一次澡,他的枪和原石被偷了,他可能就跟着李红霞回东北了。也就不会有后面又杀了安伟奇的事了。
正如程兵对王大勇所言,你所谓的好好活,就是要别人死,谁挡你的道,你就杀谁。
看护山林的陈老蔫救了王大勇,在陈老蔫打伤了一个盗猎者安伟奇后,陈老蔫给派出所打电话,王大勇就差点杀了他。
最后,王大勇没杀陈老蔫,但盯上了安伟奇,因为他发现,安伟奇除了胖点,和自己长得有点像。
于是王大勇就打算干掉安伟奇,拿着安伟奇的身份证跑路。但是看安伟奇的身份证快到期了,所以只好继续哄骗安伟奇,直到安伟奇办好了新身份证。
两个人一起去下小煤窑,王大勇打算在那里下手,结果小煤窑塌了,还是安伟奇把他从乱石堆里救了出来。
但王大勇一贯残忍冷血,哪有什么情义,他依然毫不犹豫地用石头砸死了安伟奇。
看这段时,立刻想到了大鹏主演的电影《第八个嫌疑人》,剧情如出一辙,都是用石头砸死了“朋友”,然后冒充对方身份。
在与程兵对话时,他却说安伟奇死于天灾,即使被抓了,王大勇还在本能地推脱自己的罪责。
王大勇从此就用安伟奇的身份活着,而且为了“像”,他可能是给自己注射了激素吧,脸变得像当年的安伟奇一样肥胖,但身体却还是王大勇的模样。
别说程兵能够通过眼神,一眼认出安伟奇就是王大勇,我们作为观众,虽然“安伟奇”是一张胖脸,但通过那双眼睛,那双即使眯缝着也能射出凶狠寒光的眼睛,我们也能一秒就认出那就是王大勇!
王大勇对别人残忍,对自己也够狠。为了不暴露身份,他狠心把十个手指的指纹都烫掉了。
但是,即使再改头换面、改名换姓,王大勇还是没有逃脱执着的程兵的追捕。
王大勇,本来早就该是一个死刑犯了,但他逃亡多年,居然还有了两段情缘。
先是和李红霞。他逃走后,李红霞已经怀孕了,后来生下了一个儿子。
变成安伟奇后,王大勇又娶了一个漂亮老婆,还是个很温柔、很听话的老婆。
不得不说,这个王大勇是个厉害角色。如果他没有走上邪路,如果他没有成为杀人犯,也应该会有一个比较成功和美好的人生吧。
只可惜,命运没有如果。
人生一步走错,就可能步步走错。
手里有好几条人命的王大勇,早就该抓起来枪毙了,他每多活一年,就会对身边人的生命多一份威胁。
王大勇被抓,那些死在王大勇手下的冤魂可以瞑目了。尤其是那位17岁的女孩赵小麦。
而赵小麦的父亲和程兵,以及三大队的每一个成员,也终于可以放下过去,好好生活了。
程兵终于抓住了王大勇,但他已不是警察,所以,只能算是辅助警察破案。
刑警破案的功劳,又落在潘大海身上了。这个潘大海,从开端躺赢到结局,这次可能又要升官了哈哈。
剧版《三大队》开篇3集,相信很多看过的观众都觉得很好,值得追。但是剧情在程兵出狱后,就开始拖沓了,到程兵去察邦寻找王大勇后,情节就开始离谱了,后面十来集,剧情更是越来越水。
我多次想要弃剧,还是冲着演员和三大队这个让人喜欢的集体,继续追了下来。
为何《三大队》开头和结局剧情吸引人,而中间部分很水?
原因很简单,因为只有开头几集和结局几集的剧情,才和原著故事是相似的,中间那十几集,全是编剧凭借自己的想象另外加的!
其结果就是,取材于纪实故事的部分很好看,而编剧自己纯虚构的部分,就一会儿像神剧一会儿像爽剧,一会儿又像平淡如水的家庭情感剧了。
这充分说明,现实题材的电视剧,剧情和细节还是要取材于现实生活,其故事和情感,才更有感染力,更有打动人心的力量。
结尾处,程兵带领三大队其他成员,包括林颖,一起去给七叔(原来七叔姚清文生前是刑侦支队长,抓王大勇王二勇时他即将退休)扫墓、报喜。
当程兵他们一起给七叔敬礼,并且一起小声哼唱起,最能代表警察心声的经典老歌《少年壮志不言愁》时,我瞬间被感动了。
但是,这里的细节有一处令我很不满,就是程兵对着墓碑说:“姚支,三大队完成任务。”
“完成任务”比起“任务完成”来,那种使命感和庄严感以及力度,就大打折扣!
我们可以看一下原著和电影版,程兵说的都是“三大队任务完成!”
“任务”两个字放在前面,表示“抓获王大勇”这件事,是程兵心里的重中之重,一直都是一个压在心头的未完成的任务,如今,终于可以对自己、对七叔说一声,任务完成了。
是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。
而“完成任务”就是很随意、很平常的感觉了。
朋友们,你细细品味一下,是不是我说的这样?
最后说一下剧版《三大队》的主要演员演技。
该剧的主角团是三大队成员,再加一个潘大海。秦昊、李乃文这对相爱相杀的剧中战友,演技都比较到位,后期秦昊如果再稍微收敛一下他那股吊儿郎当的劲儿,观感应该会更好。
老戏骨杨新鸣戏份虽不多,但演技炉火纯青,范雷、林家川、李晓川等中年实力派男演员表现也都很好。
就连饰演石头的刘奕铁和饰演林颖的马吟吟,这两位年轻演员,表现也都不错。
饰演六子的那位演员刘南,演得很有喜感,人设也讨人喜欢。
陈明昊,作为该剧的最大反派,演技表现一如既往地沉稳亮眼,只可惜出现的次数太少了,后期多半是出现在回忆中,也就一两个镜头。
《三大队》演技最拉胯的,莫过于饰演程兵女儿的演员周子玄。据说这位女演员是一位富二代,扮相不像高中生,脸又有点科技感,表情一直木木的,她一出现我就快进。
总体来说,剧版《三大队》没有虎头蛇尾,但是中间部分却有点“烂”了。
该剧胜在原型人物和故事给力,胜在演员阵容给力,败在了中间那10集,编剧自己天马行空、乱加作料,导演为凑满24集剧情,卖力注水,致使这部本来可以紧凑好看的剧,一度变得拖沓乏味。
(文/第一滴露珠)
虽然已经知道王大勇必然被抓的结局,但最后两集还是看的很燃。
虽然王大勇的造型还是有点惊讶,一种硅胶填充过多的感觉,还是沧桑大勇看着舒服。
王大勇和程兵的对话是整个结局的高光。
某种层面上这两人都挺“强”的,虽然王大勇被捕这个结局注定,其实他也没输,程兵追查到他的当天,他的反侦查能力也发现了程兵,并且差点就完成了反杀。
这俩人演技真好。哪怕大勇顶着张假脸,也演的好。
王大勇愿意和程兵讲述自己逃亡十几年,也算是一种认可,某种程度上是王大勇对程兵的“懂”!
只可惜他一开始就站错了队。
程兵递给王大勇烟的时候,挺感慨。
有王大勇说“没想到记得我喜欢抽什么烟的人居然是你”的荒谬。
还有对程兵专业素养的肃然起敬,真是一个细节都不放过。
程大不愧是程大。
虽然脱了警服,但他真的是从始至终对的起自己的警察身份,对得起三大队队长的身份,专业靠谱,为人靠谱,责任担当,全队的信任与服气。
真正的事业和职场高光。
当程兵给王大勇点烟,王大勇说戒了,她不喜欢闻味儿的时候,突然转回到一个普通人视角去看待王大勇。
人是多面的,都是天使和魔鬼的共同体,同时演出冷酷和深情。
程兵说:“你说的这个她,是陆春琴还是李红霞啊?”
王大勇露出有点欣慰的笑容:“你居然也知道李红霞?”我觉得那一刻,他应该觉得自己被程兵抓住,是挺值的吧。
棋逢对手,是人生一件幸事。
虽然这个相遇毁掉了两个人的人生,不过也成全了两个人的人生。
或者说人总要在某个瞬间去完成对一段时光的和解,毕竟怎么过都是一生。
最后,我想用王大勇和程兵最后一段对话结束整部剧。
王大勇:咱俩还真挺像,都敏感、笃定。
程兵:不一样的是,我能睡个好觉,你不能。我不信命,但我相信公平,你做得饿,迟早要还的。
王大勇:不管你做不做恶,人生下来就是在还债。谁还得清?你还清了吗?
程兵:还没有,但是抓住你已经还了一部分,剩下的慢慢还吧。
王大勇:我也想,可是我没机会了。程兵,你追了我这么多年,如果到最后你没逮着我,你值吗?
程兵:要是早些年你问我这个问题,应该是不值,但经历了这些年,因为找你,遇到了各种的人和事。让我慢慢地想明白了一个道理。就人这一辈子活着呀,不是活一个结果,而是活得过程。这个过程修复了内心里很多的问题,可以让我更好地面对自己的家人和朋友,即使在信仰要崩塌的时候,也可以自愈,继续走下去。为了抓你而走过的路,对我来说就像是一场游历,一场修行,即使没有任何结果也是值得的。
最后,还有很温馨的一幕是一切尘埃落定之后,程兵来找潘大海,把当年潘大海留给程兵的通缉令还给了他。
潘大海问:“当年我给你的钱呢?”
程兵:“花了。”
这是把潘大海当自己人了。
潘大海展开通缉令,上面写着:“老潘,这些年辛苦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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